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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言红二代:告别革命 拥抱改革

蔡晓鹏

各位兄弟姐妹:

在座的各位都是社会上所称的“红二代”,对这个称呼有多种质疑;但不可否认,“红二代”这个群体,在共和国有源于父辈的特殊影响力。这个社会影响力可能是良性的,也可能是恶性的。我今天发言的宗旨,就是要在红二代中首先寻求共识。

这一“共识”,就是:告别革命,拥抱改革。

谈几点意见,供讨论。

为什么改革?

1.为满足社会“发展与公平”两大基本诉求,清除制度性障碍;

2.改革的风险成本远低于不改革的风险成本。

“管仲变法”以降,中国历次国家主持的著名“变法”----商鞅变法、桑弘羊变法、王莽变法、王安石变法、洋务运动和近代国民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政治经济主题:公权和私权的权力财产分配和再分配关系。处理的好,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处理得不好,国家分裂,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经济停滞。宋以后明清1840年,500余年中国暴权专制的、皇权专制的政治经济制度超稳定;但经济发展长期停滞,最终在自我封闭中陷入国家制度性生存危机。

中国已历经改革开放三十五年的大变革这一变革的最重要成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和平稳定地实现了中国社会经济形态从个人无产者社会向个人有产者社会的大转型,这是有史以来中国社会最伟大的和平转型的改革。

“公权”与“私权”、“社会权”的法权结构,即“公权神圣,私权、社会权卑微”,“公权”管治“私权”、“社会权”的结构,没有本质改变。突出表现为人民群众,特别是民营企业与“官人治国”的不良治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矛盾、核心资源配置中市场自由与政府垄断的两大矛盾。

反映了已实现了从无产者社会经济形态转型为有产者社会经济形态以后,建立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上层建筑的适应性改革明显滞后。解决这一矛盾,绝不能用“革命”的方式,依宪依法自上而下的有序改革,将是主要方式。

我强调的“私权”,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的基石――由10亿草根经济群体为基础的6000多万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民事权益。这一群体占中国人口90%以上,80%是处于创业初期的中青年。这一群体是中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经济结构调整的投资和就业岗位创造主体、消费增长的拉动群体,更是培育城乡中产阶级的肥沃土壤。这一群体尤如岩石下的野草,渴盼法治阳光照耀;一旦从无数吸血蚂蝗般贪婪的“公权”盘剥下,从无数有形无形的行政审批管治桎梏中解放,就将从野草成长为苍天森林。

“草根兴则国兴,草根衰则国衰”。如果说七八改革是从让农民从无产者转变为有产者入手;那么深化改革,就应从让城乡草根群体从“被管治下”的市场主体转变为“法治下”的市场主体为抓手。一切良性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定要以适应最广大人民发展需求(不是适应治权强化需求和维护权贵集团垄断社会财富的需求)为本。

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首先要实现是人民对自己家庭和自有企事业当家作主;其次才可能进而实现人民对国家事物的当家作主。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在私权、经济发展权的范畴,“百姓当家不作主、政府作主不当家”的权利错位问题。

“公权”与“私权”、“社会权”三权间经济、政治、法权、法律关系的再调整,就成为深入改革的主题。

约束改革的社会政治条件

近代国家有三种基本政治形态:建立在以血缘为社会生产生活基本纽带的农耕社会和农耕文明基础上的君主制集权国家;建立在以契约组合为社会生产、生活基本纽带的工业社会和城市文明基础上的宪政制民主共和国家;建立在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期、血缘文明和契约文明矛盾冲突强度较高阶段的政党集权制国家。

从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看,政党集权制国家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工业社会结构稳定以后,向民主制国家形态转化是必然趋势。这种转型,可以“突变”形态实现,如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容的雪崩式解体、转型;也可以改革渐进方式温和转型,如英国。但在国家政治形态向现代民主宪政转型的社会条件还未成熟之前,若没有强大的政党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形态,作为社会稳定器,就会出现拉美、非洲、东南亚、阿拉伯国家那种专制军政权与民粹民主派之间、国家主义与民粹主义之间、各宗各教、各部落、各阶层之间,分分合合、反复斗争,轮流坐桩的政局多变局面;有外国势力干预的国内战争和政治动乱经常发生。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以市场经济和城市文明为中心的现代契约关系开始进入高成长期,虽已形成推动政党集权制深入改革、进一步为市场经济和契约关系发展解除“制度枷锁”的强大力量,但尚未成熟强大到足以主导支配国家形态向民主宪政化转型阶段。这就决定了,下一步改革必须以在政党集权制度内依宪进行为基本约束条件。即执政党立宪制,是中国走向民主共和宪政制的阶段性历史前提。

改革的“灵魂”

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经济资源配置主导作用的“灵魂”是什么?我概括为严控特权,维护私权,约束公权,解放社会权”。

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国走的是“公权至上,消灭私权,管控社会权”,“公民和社会权利关进宠子”的路子;改革开放前三十五年,中国走的是“公权至上,私权补充,限制社会权”的路子,私权和社会权自由度被全面约束在公权编织的“鸟笼子”里。三中全会倡导“公私平权”“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标志中国法权结构调整或将进入严控特权,维护私权,约束公权,解放社会权新阶段,是又一历史性的突破。

改革就是“变法”。由执政者组织领导的“改革”和“变法”的方式都是对既有经济、政治、社会利益格局的大调整,都会遭到既得利益受损社会集团的高强度反制和抵抗。中国历史上有两次在社会大转型时期起了主导社会发展方向转型的成功“大改革”、“大变法”;一次是秦王朝领导的“商鞅变法”一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七八改革”

商鞅变法后的秦王朝在统一中国的征战中,用私田制和郡县制摧毁了大贵族土地分封田制和世卿世禄制,成就了领导中国从贵族封建经济阶段转向自耕农阶段、国家制度从贵族分封制转向一君独尊的中央集权制的千秋伟业。

“七八改革”变法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开放,使千年自闭的中国融入全球经济化大潮中,并迅速建立了在全球经济化的引擎地位;对内改革,和平实现了无产者社会向有产者社会的大转型,大大加速了中国传统血缘农村社会向以工业化、城市化、科技化、市场化、劳动者和私有财产相结合为特征的现代契约社会的历史进程。

相距2000多年历史跨度的两次“大变法”,都具有惊人的社会基础条件:

(一)雄厚的国家经济基础。“商鞅变法”时,秦王朝早以南修都江堰,坐拥四川盆地稻谷之丰;北开郑国渠,雄踞关中平原百万顷良田之利。已具备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经济军事实力。“七八改革”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建立起完整的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拥有“二弹一星一潜”,重返联合国常任安理会,成就仅次于美、苏的大国影响力。

(二)有中央高度集权的国家政权和“贤明君主”为后盾。“商鞅变法”有秦孝公做主,“七八改革”有“邓小平”坐镇。

(三)有强大的国家军事集团为推进“变法改革”保驾护航。

(四)以“建立私权”为“变法改革”的手段和目的,获得最广大获益人民的支持。

“商鞅变法”在经济上“废井田、开阡陌”,把公田收益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新垦田则私开私有,开启了土地氏族、大贵族所有制向私有制的“大变革”。政治上则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郡县制和军功爵位制:“英雄不出处”贵族、平民、奴隶、外国人、都享有凭功擢职封爵封侯封官,得到土地、财富、功名的平等竞争机会。

秦国因此获得两大变法红利:私田制提供了增量粮食、税赋;郡县制和军功爵位制吸引集中了天下最优秀的军事、经济、政治人才。建立起上下同心、耕战合一的举国体制。这两大“红利”,都是中央政府将世袭“公权”,让渡给“私权”的结果。

“七八改革”在经济上,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废公社、分公田”,开私人工商业发展之禁,开市场交易之禁,开人口不准流动之禁,开不准私企雇工之禁,恢复“五四宪法”确定的私有财产权宪法保护原则;在政治上,废“阶级斗争为纲”、“兴无灭资”两大铁纲,恢复被专政,被管制被批判对象及其亲属子女的公民权利,废除人才选拔的“血统论”,恢复高考,重建法律秩序,放宽对公民的经济、文化、政治自由权限制。

“七八改革”获得两大红利:经济上调动了公有体制外经济活力,逐步完成了有产者社会对无产者社会取代,实现了“民穷国不富”向“民富国强”的大逆变;政治上实现了从“兴无灭资”为目标、“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为主要治国方式向以“公私平权”、“消灭贫困,共同富裕”为理念,依宪依法,依法执政为主要治国方式渐进方向性的转变。

商鞅变法是付出大规模的百年战争、几百万人头落地的惨重代价,才实现了公田向私田的社会经济形态转变;七八变法则是将暴力土改并经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公有化”的土地,和平无偿“承包”给农民,一举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更加伟大。

“商鞅变法”对中国另一重大贡献是“革故鼎新”,确立了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垂范2000年的君主集权制法律、制度;结束中国封建诸侯裂土分封的历史,最终靠的是秦王朝推行的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法从秦、统一度量衡。五个“同一”成为统一法律、统一国家管理的技术基础。

与有产社会经济形态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变法转型这个任务,“七八改革”没有完成,寄希望由“新一届领导班子”传薪实现。

从无产者到有产者的转型

今天,在座的每一位,今天都是私有财产拥有者,或许我们还没有自觉认识到从无产者社会转变为有产者社会这一伟大的不知不觉的渐进式社会转型,对每个人,每个家庭,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性意义。

我们这一代和革命前辈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是私有产者,他们是彻底的无产者。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老一辈共产党人,从参加革命那天起,就与私有制彻底决裂,成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一员,个人权利和生命、财产都宣誓无条件献给党和人民。他们终身践行了自己的信仰和誓言。但他们个人和亲属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了吗?不能说没有;但条件是官家给你的一切,都属于官家的,官家随时可以无条件收回。正因为他们一无所有,只能服从“官家”的意志决定。

在座的都是“高干子弟”,父母大都是省部级、将军以上的共和国精英。有坚定信仰、廉洁自律、勇于牺牲、爱憎分明,忠于党和人民是革命老一辈的集体特征。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绝大多数客观上不同程度伤害过别人,同时也是历次运动的被害者。几乎我们每一位的家庭都遭遇过类似“政治浩劫”;父母被抄家、批斗、戴高帽、游街、关押、罢官、冻结工资、强迫劳动、取消医疗保健、扫地出门,还有的父母、亲属被打死、逼死、迫害致残、治病、致死……。他们的人格尊严曾多次受到侮辱,人身合法权益被完全剥夺,得不到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保障。我们这一代,则沦为“黑五类”,曾被卡在参军、提干、上学、招工的政审大门之外;有的十几岁就被关押、下放劳动、无家可归,处境危难至极。这些都是咱们两代人的共同遭遇吧?

每个人都无权自主决定和选择人生,是那个二元结构(无产者与公有制)那个时代的特征。

今天,我们和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有了从未有过的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和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更多的社会保障权。这一切,都源于市场经济和私有财产在改革开放以后高速形成。

虽然,公私权的不平等,不公正,不对称、贫富两级分化,权贵特权集团坐大、贪腐的制度土壤深厚,依然普遍存在――这正是深化改革的目标诉求――但法律对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权,从“禁止”到“允许”到“平等保护”,已是伟大的历史进步。

作为改革的一般的、普通的合法的改革即得利益群体中的一部分,只要在京上广深有一套住房,哪套不值几百万上千万?在座的每家,都至少两套以上吧?多数还有银行存款、证券财产、股权资产,有的还有自己的企业。如果今天有谁,不管是官家还是什么组织、个人,非经法律程序或串谋行政、司法,要抢夺我们的住房,没收我们的钱财,取消我们的退休金、医保,抢走我们的汽车,查封我们的企业,还要把我们非法关押,剥夺你的人身自由权,实行什么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继续革命那一套,我们可能向老一辈那样“听命”不“抗命”吗?绝不会!我们的选择,也是全体人民的选择。一旦人民生命和财产权益受到“官爷”或其它什么组织和团伙、个人的非法侵占到一定严重程度,又没有公正的司法空间调整,那么靠“维稳”式镇压,必会激起大规模“民变”。民心尽失,则必亡党亡国。这就是不改革的最大风险!

捍卫个人权益不受非法凌辱,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有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为捍为一切人的权利尊严不受暴政和强权侵犯,不惜自我牺牲一切的仁人志士。与传承老一辈为人民利益、为民族大义不惜舍生取义的革命精神本质,一脉相承。

改革和革命的关系,究竟改革是对革命的继承还是否定?这个问题我想借上海旧城改造解构说明。拆旧建新是一个系统工程的两个阶段。拆旧是建新的前提,建新才是拆旧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拆旧是革命,建新是改革。在这个意义上,改革与革命的终极目标相一致,既是对革命成果的传承;又是对拆旧革命阶段的告别。不可否认,用革命的暴力和无偿的方式“拆旧”,是那个无产者众的历史时期特殊选择;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过激的斗争和运动,有不少本可以避免。我们无需过分掩饰历史,要有敢于实事求是正视党的一些主要是“极右”错误路线、政策的严重危害的历史唯物勇气。

“长征”历经千难困苦走过来的共产党人尽管走过弯路,犯过重大错误,给人民利益带来过重大损害,但终究部分践行了让广大穷苦人过上好日子,变成有产者的立党承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和平促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从无产者社会向有产者社会的社会转型。仅这一历史性伟大贡献,已足以使中共傲立中华5000年文明史。

消亡无产阶级,消灭贫困,让无产者创业致富,转变成为有产者,让社会共同富裕;创造让每一个人平等自由、幸福、安宁地创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的目标方向,也是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终生的理想。这一理想只有在“告别革命”的基础上,坚持全面深入持续改革,才可能实现。比如,促进中国社会的基础3.3亿农户从无产化向有产化转型,不搞农村住宅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就难以实现。让3.3亿农户永远处于无产化状态绝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目标。

如果说,革命是无产者的盛大节日;那么改革则是有产者的创业舞台!我们向革命致敬和坚持共产党人奋斗目标的最好方式是:坚定不移地告别革命,满腔热情地拥抱改革!

我们要牢记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开篇的教导:“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习近平同志最近有两段讲话非常振奋人心:一句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一句是:“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第四代党的领袖群体,能够继承前代共产党人“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雄才伟略,奋力推进中国从无产者专制社会向有产者公民社会这一伟大的历史性改革的普世实现。闯过了市场关、民主管道大坎,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根据2013年12月20日华东新四军子弟《政府职能转变研讨会》发言整理,2014年初在新四军子弟圈和北京红二代圈内博文发表。2014年12月18日发表于新浪、共识网、财新网博客本稿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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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鹏

蔡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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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农产商会会员,北京金百瑞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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