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孤立谈农业结构调整,应该把“三农”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研究,提出大系统整体调整思路。
中国“三农”问题已经面临“刘易斯拐点”,其具有如下六大特征:
(1) “三农”已进入依赖国家返补、工业返补、城市返补才能可持续的新阶段。今年国家对扶贫和“三农”的投入,据估达到1.8万亿。
(2) 农村中青年优质劳动人口向城镇转移比例和绝对数逐年增高。多数地区达到80%——90%。留守农民的平均年龄,应为55岁以上;而且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
(3) 农业生产成本逐年提高,主要粮油棉作物基本丧失了性价比优势和国际竞争力。2003年——2013年,北京延庆农田的地租成本翻了3番;劳动力成本翻了5番。农业技术的进步,远远赶不上成本上升的速度。
(4) 市场刚性约束愈来愈严峻。多数地区、多数农产品面临销售难、入市成本高、风险大、利润薄的局面,迫使农民弃农进城,土地抛荒在丘陵、山区等不易大机械化作业的农区,更加严重化。499个国家级贫困县,都在央视七台排队,争取发布特产滞销求助广告。往往一个县就积压了几十万吨水果、玉米、大豆、杂粮、干果、蔬菜。北京周边山区的柿子、山楂、杏,多成为景观,商品率很低。
(5) 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3.3亿农户的固定资产绝对贫困与城镇居民的固定资产大幅增值,形成天地之差。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3.3亿农户,户均固定资产仅1.6万元;7——8亿农民的农村总资产,仅为5.28万亿,约为全国GDP的1/10。全国农民固定资产拥有总量,还达不到京、沪、广、深之一的城市住宅资产额的规模。一线城市居民户均房产500万,二线城市户均150万,三线城市户均50万,四线城市户均30万,都是农户的几十倍,几百倍。
(6) 大宗农产品供给,有两大缺口。一是油料、木材、饲料供给缺口大,每年进口大豆、食用油等7000——8000万吨;木材1亿立方以上;二是优质农食产品供给不足。优质水果、肉类、水产、奶制品以及葡萄酒、食品饮料的进口量不断增大,以满足中产阶级对优质农食品的需求。国内优质农产品如五常大米类,也进入高价销售阶段。
上述六大特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东亚的日本、韩国在六十年代,台湾在七十年代,都曾面临刘易斯拐点期的考验,但经过调整发展,逐步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农产品优质化、农业经济多元化的新格局。日、韩、台湾的农民,户均固定资产比城镇居民还多;年均收入、受教育程度、医疗水平、社会福利保障,城乡之间已没有显著差别。虽然“三农”人口老龄化,仍是解不开的题;但职业化农业服务体系的崛起,则解决了生产主自身劳力不足的问题。
希望政府在已出台惠农政策基础上,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包括:
(1) 出台政策法规,千方百计引导,促进多种形式、多主体“三农”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技术、设备、生产资料、劳务、交易平台、加工、销售)产业的形成、发展、壮大,体系化、标准化、产业链配套完善化。使农业生产逐步实现从小农自营到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协作的转化。或者说,投资层、决策层、地主与操作层的一定分离。供销社和农村科技服务系统的过早市场化,使“三农”服务的国家职能基本丧失。国家始终不准建立以区域为划分的农村协会,又使农村社会自组织的功能不能发挥(日、韩、台的‘农协’在转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统分结合”的集体经济生产经营体制,早已名存实亡。因此,在政府主导下,大力培育发展“三农”服务业,或是中国“三农”可持续发展的一条生路。
(2) 降低或取消对农产品流通、储运、加工、销售和新兴服务业领域的种种苛捐、杂税、滥费;对零售终端对农食品进店的各类滥收费,予以法律刚性约束(这一环节,进店费用+差价,占农食产品零售额的50%——80%,分配高度畸形化)。
(3) 立法促进农食产品优质化,实行分级优质优价制。食品安全法,只解决了控制食品危害性这一底线,还需要用食品优质分级标准的法律制度,促进农食产品的优质化。以果酱国标而言,除了农残、微生物、重金属、添加剂一些常规化限定外,质量指标只有固态物和可溶性固态物两个指标。还有一种不要求固态物和水果含量的果味酱指标。也就是说,“国标”认为没有水果含量的果酱,也是果酱。这就造成大量以添加剂混合的“果酱”,以廉价“合法”占据了国内主要市场。现在风行的“火锅料”,也由于缺乏质量优质规范,所谓肉丸、鱼丸的主要成分为淀粉、各类添加剂;真材实料的传统手工肉丸、鱼丸,至今在各大商超基本绝迹。果酱无果,肉丸无肉,合法横行,说明什么?
所谓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也只是食品安全性领域的等级划分。质量等级,则包含更多营养指标、工艺指标、技术指标等。如茶叶,品质导致的市场价格差,非常有代表性。但迄今没有完整的茶叶质量划分等级的国家标准认证体系。
(4) 各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建立农食产品销售大通道、大平台,包括国际农产品销售大通道、大平台。以终端市场的准入规则,倒逼农产品质量提升。如深圳市出台的把输港农产品标准作为输深农产品标准,就是一种突破和尝试。
(5) 把农产品和农业生产大规模定向输出,纳入“一带一路”战略的基本内容。
以波斯湾为例,海湾六国盛产石油,无农业生产;只产小量椰枣、水产、骆驼肉、奶,食物进口依赖达99.9%。距这一地区最近的农区是印巴大陆和埃及。伊朗、土耳其农业也不发达。海湾六国的一亿常驻人口,每年土豆、玉米、大米、面粉类主食进口一千多万吨;果蔬类大体相当。
中国是全球土豆、玉米、果蔬第一生产大国。土豆产量达8000多万吨,国内市场滞销严重;而且内蒙、甘肃、宁夏,土豆是贫困地区主业。如果开辟大宗农产品对中西亚的出口大市场,将有利促进这些地区土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再者,我国的设施农业及材料、设备、太阳能和海水淡化技术,在规模上已居全球第一;技术上虽不如欧州、以色列,但局部引进配套很容易。海湾新鲜蔬菜、花卉、绿植奇缺,若能适度规模发展沙漠设施农业,就地生产加工,既有利消化国内库存、输出建材、新能源、海水淡化、农业资本、技术、设施、人才,又解决了当地市场“痛点”。当地各国政府和社会都有迫切需求,从税收到信贷、土地提供、商业设施建设,可提供各种优惠。但中国各级政府和部门“视而不见、按兵不动”,小企业又缺乏实力,难以独木支撑。
非洲农业更为落后,主粮都不能自给,潜力更大。但需要政府主导、支撑、组织、牵头搭建平台和财政、信贷配套。
(6) 改革农村住宅制度,实现农宅产权私有化、市场化。自1985年以来,中国农村改革进入停滞期。30年这个周期走过来,改革红利已释放殆尽。新周期,若能在农林生产、生态用地公有制的产权制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先行解决农宅私有化和部分解决农宅基地使用权私有化,将成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和亿万农户从无产者向有产者转化的主要推手。市值约30万亿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入市,至少将拉动百万亿规模的市场消费和投资。当各类新要素(技术、资金、文化、人才)与农村传统要素大规模融合,中国“三农”转困为安,才有坚实基础。不解决产权制度、农林地“三产”建设指标;什么发展观光、休闲、体验农庄经济,都是误导投资的陷阱。台湾“民宿”的兴起,首先解决的是民宿用地标准的制度安排。中国政府有作出新制度安排的决心吗?希望有。
(7) 政府要下决心改变农业化工及种源改良科技水平极端落后的状况。中国的传统耕作技术在宋代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近代落后的主要是农业化工、品种改良和农业机械及加工、储运手段。农机,加工、储运,现有技术设备的国内外差距有,但不太大。最大的差距在农业化工和种源改良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数以千计的水果、花卉、蔬菜、玉米、小麦、大豆、禾草、种畜、种禽的新品种,主要来源于境外;国内农业化工领域和品种改良领域的技术水平,则基本停滞在半个世纪以前。2015年,全国人大修订食品安全立法,明确规定,严禁在果蔬、茶叶生产中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这无疑是必要的。但现实问题是,生产者除了国产抗生素、国产高剧毒农药,还有别的优质、低毒、高效、平价的产品可选择吗?“禁”不易,用什么替代可更难!这个领域,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不可再放弃职责。
“民以食为天”,国家十大重点科技发展领域,唯独缺了农业化工和食品加工这两大板块。至少表明决策者们对民生、民愿,缺乏人文关切和重视。农业供给侧改革,若不优先解决优质高效、低毒低价的农药和替代抗生素的生物性产品的有效供给;保障供给安全食品,恐怕会放空炮。中国梦虽好,要落在实处才真好。
(八)异地扶贫要多条腿走路。中央下决心,投巨资,拟快节奏实现七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战略,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和民心。其中,包括2000万贫困人口的异地安置。主要定位是异地搬迁务农。搬迁不易,但如何让转迁人口通过农业脱贫,更难。从宁夏、内蒙已完成的转迁工程看,这个题讫今未破。以宁夏耗资50亿转移30万农民从山区下迁至银川黄河滩地的大工程为例,几年下来,农民生计仍然无着,仍靠政府救济维持。虽然政府给每人划拨一亩水浇河滩沙地,但一亩小麦、玉米,能达到人均收入不低于2万的脱贫线吗?况且新建居民点与农业地很远;很多农民就抛荒不种了,或转租。
以户均转迁费用30万计,足以在中西部三、四线城镇购买两个小单元住宅,或一宅一铺。是让搬迁户脱农转非,一步成为城镇居民和有房产者,同时改变谋生方式;还是让他们留守农村一亩地,哪个更能满足农民发展需求?更有利于实现农民就业创业机会、更有利脱贫目标?这是不言而喻的。当然,还有多种选择;总不能在一根绳上吊死!
当下都流行讲“供给侧结构调整和改革”;具体到“三农”,这不单纯是技术经济范畴的调整。核心是改革,实质是制度再安排。只有坚持深化改革,从实际出发、从满足农民和老百姓发展需求出发,敢于不断突破“共产”意识形态的桎梏,中国“三农”才有新希望。这是八十年代开启的农村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了的真理。
蔡晓鹏(全联农产商会会员、北京金百瑞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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