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六)
蔡晓鹏:大幅提高中小企业所得税起征基数的提案
目前,对小微经济体企业所得税的起征基点已微上调至年销售额50万元。但这个升幅力度远远不足以让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有明显减轻。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就业蓄水池,承担着稳定社会、扩大就业的基本社会职能,尤其是从事传统经济的实体型企业。目前直接被迫转移承担支付的:一是物化成本的持续刚性上涨,地租房租、运输原料成本等;二是增值税及各类税费和在行政审批环节的各类支出,有增无减;三是劳动力工资和“五险一金”刚性增长;四是汇率对企业竞争力的冲击。五是交易成本只增不降。六是计税帐外高利贷的利息沉重。加上经济下行的市场压力,使实体企业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许多处于勉强维持的边缘。食品、餐饮、出口企业,行业平均利润仅2%-5%,能达到3-5%的也仅为少数。
年销售额50万的小企业,投资人的企业所得,不过3-4万元/年,与打工者中等收入大致相仿,还要双重课税(企业、个人),如何维持和扩大再生产,增加就业率,扩大内需?扣去不准入帐冲抵高利息的成本及实际承担各类灰色支出和经营风险,这点利润,光打点衙门小吏都不够。
建议:在中小企业所得税起征点从50万,提高到年销售额500万。可规定免税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增加技术研发、设备升级投入和增加员工工资奖金总额。以利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员工收入增加。
全联农产商会会员
蔡晓鹏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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